尤物书屋 - 言情小说 - 带崽逃荒:神医前夫大佬妻在线阅读 - 第54章 他才配不上锦姑娘!

第54章 他才配不上锦姑娘!

    从茶楼出来,冯玄玉一身轻松。

    那翠玉扳指得来意外,他原本想在朱玄凌面前邀功,可昨日见了褚太后,他改变了主意。

    他冯玄玉胎带云纹,幼时人人皆言他定会飞黄腾达,谁知这个飞黄腾达,却是他用身体的一部分换来的。

    受制于褚太后太久,他急于摆脱,这才搭上了幼帝的小皇叔——朱玄凌,可这一个个的,都想把他踩在脚下,这岂是他冯玄玉能够忍受的?

    他抬头,瞥了眼刚才的窗口,轻哼一声,自语道:“朱玄凌,穆高轩不死,你就翻不起浪来!”

    屋内的朱玄凌自然没有听到这一句,他仍在思索冯玄玉送这个翠玉扳指的用意,他苦思冥想不得其解,却得了宫中传来一道圣旨。

    幼帝招他觐见。

    朱玄凌看了看天,冷哼:“本王忙于公务,还未来得及用膳,你去回禀,本王晚点进宫。”

    来传旨的小太监怯怯应下。

    朱玄凌回到王府,优哉游哉用了个膳,更衣进宫时,天色已晚。

    幼帝朱襄面前的桌案上,高高摞起的奏折把他瘦弱的身影都挡住了,见朱玄凌来,他起身,静静看了他许久。

    朱玄凌行着礼,就那么等了他许久。

    “皇叔请起。”朱襄淡淡看着他。

    朱玄凌眸中闪过不快,一声“谢皇上”说得敷衍至极。

    朱襄转身回到桌案后,拿出一封信,“皇叔先看看这个。”

    朱玄凌应声,敷衍接过。

    只是他看着看着,神色就凝重了起来,而后蹙紧眉头道:“皇上,这都是有人胡编乱造!我怎么可能派人去白马郡?”

    “那皇叔再看看这个。”朱襄说着,又拿出一张揉皱的纸。

    朱玄凌一看,当即大惊,“这……这是人伪造的!”

    那张揉皱的纸,是一封密信,上面写着“发起白马郡暴动,趁机斩杀郡守”。

    没有落款,但朱襄认识朱玄凌的字体,上面还有一枚晔王印鉴。

    朱玄凌,封号晔王。

    朱襄眸冷。

    朱玄凌赶忙道:“印鉴可以伪造,皇上不能相信这种东西!你尚且年幼,此等大事不如让太后来定夺!”退出转码页面,请下载app爱读小说阅读最新章节。

    朱襄暗暗一叹。

    八岁登基,他受制于太后褚氏,还要防范朱玄凌的昭昭野心,唯有穆家可靠,这是朱玄凌想除掉白马郡的穆高轩母家啊!

    可他,羽翼未丰,只能暂时受制。

    果不其然,朱玄凌派人找了褚太后过来,褚太后三言两语,就把这事给抹了去。

    “皇上尚幼,自是有人想要混淆视听。白马郡发生暴乱,恐怕郡守担心被问责,所以才会伪造出这种东西来。”

    朱襄又道:“晔王印鉴哪能那么容易伪造?”

    “世上无难事,只怕有心人。”褚太后冷冷勾起唇角,“本宫看来,这白马郡郡守胆子也太大了!”

    “这封密信不是他送来的。”朱襄忙道。

    “那这就更可疑了。”说完,褚太后轻笑,“算了,处理政事需要漫长的学习,皇上切莫心急。如今灾荒四起,皇上倒是可以想想怎么安置灾民。”

    就这么轻飘飘带过,她转身便出。

    朱玄凌也不等朱襄发话,转身便出。

    朱襄双拳紧握,牙关紧咬。

    出御书房,出养心殿,褚太后在前,朱玄凌在后,两人一语未发。

    待到两人一个向东,一个向西,褚太后这才停下脚步,转头对着朱玄凌的背影道:“玄凌!”

    朱玄凌转身作揖,“皇嫂心如明镜,多谢!”

    褚太后向前几步,急声道:“你就只有这个要跟我说?”

    “还有,皇嫂对皇上的教导恐怕还不够,他做事未免鲁莽……”朱玄凌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。

    褚太后打断了他,“你知道我想听的不是这个……”

    “那是暴乱的事?我堂堂晔王,何必跟一个区区郡守作对?”朱玄凌神情严肃。

    褚太后忽的一笑,转身而去,“罢了,你始终心里没我。”

    朱玄凌在她身后嗤笑了一声。

    她,褚黛蓉,国色天姿。

    可他,晔王朱玄凌,志不在男女之事。

    夜深,福村的队伍已歇在一座山头之外的地方,但却没人睡得着。

    旱了一年多,再见树林,每个人都是心潮澎湃的。

    尽管只是一片稀稀拉拉的树林,尽管树上枝叶并不繁茂,但他们仍看到了生的希望。

    睡不着,人们就开始聊天。

    江锦这边的话头,是古氏开的。

    “还是咱们锦姑娘好福气,他们都是沾了锦姑娘的福!”古氏不自觉地咧开了嘴。

    古大锤附和:“就是!早上遇野羊撞石头,晚上就见着绿了,你说这不是锦姑娘带来的福气?”

    众人一片附和,温酒也傻乐,“那可不!我们那天晚上喝光了所有的酒,都打算死在路上了,谁知道就遇见她了!”

    “你们这就叫不打不相识!”古氏笑道。

    她已经跟穆凌打听过了,得知了温酒等人加入队伍的缘由。

    众人皆笑。

    古氏又道:“其实咱们自己走也成,省的锦姑娘老看那个邓大夫的脸色!”

    这话题比刚才的更得人心,洪来率先接了话,“就是!成天拽得跟啥似的,咱锦姑娘能干又善良,他才配不上!”

    “你这句可是说到我心坎里了!”古氏当即附和,“我看呀,锦姑娘得配个踏实稳重的!”

    她一边说,一边看着温酒。

    江锦倒是没看出来,她这会儿正忙着呢,忙着指挥二哈蒸米酿酒,忙着让二哈宰两只鸡,等明天再演一出山鸡撞树。

    忙着让二哈做了个简易酒精蒸馏器,好提取纯度更高的酒精。

    酒的作用不止是喝,或者做酒精,还可以酿醋呢。

    糖醋地环,江锦现在就想吃。

    不过她没留意,邓修可都注意到了,此时他已经握紧了拳头,只为洪来那句“他才配不上”。

    他,邓修,配不上江锦?

    笑话!

    江锦那种人,配温酒都远远不及。

    说归说,笑归笑,觉还是要睡的。

    毕竟看到了绿色,离水源还远吗?

    第二天一早,邓大头就召集邓修跟罗一圈商量,看怎么能找到水源。

    罗一圈说他们萝卜村靠山,按照经验,就应该往植物越来越稠密的地方去找。

    可这范围也太广了,于是邓大头提议,让众人分成几组去找。

    这些话题跟江锦没什么关系,不过她却忍不住开口道:“这里有野兽的足印,看大小深度,恐怕体型不小,可能是狼。”半根辣条的带崽逃荒:神医前夫大佬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