尤物书屋 - 都市小说 - 彩礼八万八,绝色老婆把我买回家在线阅读 - 第371章 是时候让某些人自挂东南枝了

第371章 是时候让某些人自挂东南枝了

    究竟是谁,残杀了暗网的15名高手,让剩余的七个人,全都精神崩溃?

    这个问题,就算李千帆在忙着打碎瓷娃娃时,偶尔的还会去想。

    不过沈韵就是不说。

    只说今天来到荒郊野外后,才肯把那个秘密告诉他。

    “沈虫虫,你可千万别告诉我,你是一个绝顶高手。”

    李千帆说:“要不然我这小心肝,还真承受不住。关键是我身为男人的尊严,是绝不能允许我的女人,竟然比我还厉害。”

    顿了顿。

    他又说:“无论是在外面,还是在卧室内。”

    啥叫恬不知耻?

    沈韵可算是找到了答案,暗中撇嘴,心想:“我就知道,哥哥会这样想。”

    她表面上却娇嗔:“我真要是个绝顶高手,还能被你欺负的这样惨?”

    嗯。

    这个回答可给满分。

    李千帆打了个哈欠,随手掐下一根草梗,叼在嘴上,又顺势架起二郎腿,做出洗耳恭听的样子时,手机响了。

    高凌王来电:“千帆,我当前正从安泰市,往省城赶。我听说,你把那些残杀四个伪证者的畜生们,一股脑的全歼了?”

    什么叫兄弟?

    高凌王就是“兄弟”这个词汇的顶级代言人!

    人家多年苦恋的未婚妻——

    不能提这件事!

    单说四个伪证者被杀这件事吧。

    李千帆开始动用,所有人手彻查凶手的消息,传到高凌王的耳朵里后,他并没有联系李千帆。

    高凌王只是独自赶来了黄粱山下,勘察过现场后,马上就驱车向南,赶往了安泰市。

    试图搜寻凶手,可能在那边留下的蛛丝马迹。

    他之所以去安泰市,是因为很清楚,李千帆的力量会集中在省城。

    但对周边城市的搜查力度,肯定没有多少。

    高凌王主动“承包”了安泰市那边,调动西北高家在天东的,所有力量!

    就在他一脑袋扎进安泰市,瞪着一双血红的眼睛(昨晚也是一宿没睡),苦苦寻觅凶手的蛛丝马迹时,忽然得到了凶手全部伏诛的消息。

    立即兴奋的不得了。

    他却没有着急,给李千帆打电话。

    因为他觉得,李千帆的注意力,肯定都集中在了这件事上,暂时顾不上别的。

    而且高凌王也确实累了,美美的睡了几个小时后,才拨响了李千帆的电话。

    “好兄弟啊。”

    李千帆情不自禁的感慨时,却在看到沈韵后,心中愧疚的不行。

    难道就是因为,他和老高是好兄弟,昨晚才打碎了瓷娃娃四五次吗?

    不过想到热情大方,尤其讲义气的韦婉美女后,李千帆这些愧疚,顿时就被风给吹散了。

    “等我处理完手头上的事,再和你把酒好好的说道说道。”

    “行。”

    高凌王在结束通话时,又刻意的嘱咐他:“你可千万别忘记了,给我和小婉做媒的事!”

    他在提到“小婉”这两个字时,语气里鼓荡着,实在无法掩饰的幸福。

    这让某个多次打碎瓷娃娃的男人,更加的没有愧疚了。

    而瓷娃娃本人,对高凌王终于能找到属于他的真爱,也很开心。

    她附耳,低声:“哥哥,你从来都不欠高家的。”

    这话说的——

    哥哥爱听!

    沈韵忽然问:“哥哥,你相信人的嗅觉,可能比狗狗更灵敏吗?”

    “不可能。”

    李千帆想都没想,就摇头:“人的嗅觉和狗鼻子相比,那就是差着一个维度呢。”

    “哥哥。”

    沈韵没有再和他讨论这个问题,而是从口袋里,拿出了一个发夹:“你去一百米之外,把这个发夹藏在树叶下。哦,对了,你再蒙住我的眼睛,堵住我的耳朵。让我看不到你去了哪儿,也听不到你去了哪儿。”

    李千帆愣住。

    就这样双眼直勾勾的,盯着沈韵。

    沈韵的眼睛不眨,就这样和他含情脉脉的对视。

    半晌后。

    李千帆也没说话,慢慢的坐起来,从她手里拿过了那个发夹。

    他没有再问什么,只是用口罩蒙住了她的眼睛,又用她小包里的湿巾,堵住了她的耳朵。

    然后他站起来,四下里看了眼,悄无声息的离开。

    百米外!

    李千帆把那个发夹,藏在了一棵树的树杈上。

    他又悄无声息的,回到了沈韵的身边,取下了蒙着她眼睛的口罩,和堵着耳朵的湿巾。

    “哥哥,你来。”

    沈韵皱起小鼻子,轻轻嗅了几下,随即牵着李千帆的手,几乎没有走任何的冤枉路,直接来到了那棵树下,伸手取下了那个发夹。

    李千帆——

    看着沈韵的眼神,就像在看怪物!

    “我的嗅觉,可以捕捉到八公里以内,我想嗅到的气息。”

    沈韵看着他,低声说:“哥哥,我的超级嗅觉,是你赐予的。”

    “我?”

    李千帆满脸茫然:“我这样厉害?”

    沈韵开始娓娓道来,那年在帝王谷内,她被一个小家伙从水里救出来,又人工呼吸后,忽然就拥有了超级嗅觉的事。

    就算让李千帆,用他爹和他爷爷的人品来发誓,他都不敢相信,一个瓷娃娃竟然拥有仅次于王蝶的超级嗅觉!

    可铁一般的事实,就摆在这儿。

    由不得他不相信!!

    “我拣到宝了。可怜的老高,对不起。”

    李千帆心里默默的说。

    沈韵继续说——

    “昨天你来省城时,我之所以想跟你来,就是想用嗅觉来找出,那些坏蛋的蛛丝马迹。”

    “可你不许我来。”

    “我也始终担心,你知道我的超级嗅觉后,会不会把我当怪物看,不敢轻易告诉你。”

    “但等你来省城后,我还是忍不住打车来到了这边。”

    “然后我借助,凶手出汗时残留在泥土里的气息,在西郊凤凰路的烂尾楼内,找到了他们。”

    “我马上给你打电话。”

    “可我却被他们发现,抢走了我的手机。”

    “也把我抢到了地下一楼。”

    “当时我吓坏了,拼命的挣扎,鞋子都掉在荒草里,衣服都被他们撕破。”

    “我知道,我完了。”

    “哥哥的女人,要被他们玷污了。”

    “可是,就在我咬舌准备自杀,来帮哥哥的女人,保护她的清白时,意外发生了。”

    “肯定是因为哥哥的女人太美!”

    “那些坏蛋,都抢着先得到她。”

    “他们都喝了酒,谁也不服谁。”

    “他们,就像一群看到rou骨头的疯狗,为了谁先得到哥哥的女人,从口角到相互推搡,再挥拳相向,最后动了刀子!”

    “当时,我蜷缩在门后的角落中,看到他们很快就自相残杀起来,吓的闭眼,看也不敢看。”

    “他们自相残杀的越来越厉害时,我也不知道哪儿来的力气,竟然趁乱,悄悄逃了出去,躲在了电梯间内,只是闭眼浑身发抖,小声哭着喊哥哥,快点来救我。”

    “也不知过了多久——”

    沈韵双手勾住李千帆的脖子,声音比阳光还要轻:“我忽然听到了哥哥,喊虫虫在哪儿的声音。然后,我就走了出来。看到你的那一刻,无比渴望被你,狠狠的打碎。”

    女人。

    不但是演员,而且还有可能是个撒谎的高手。

    起码。

    沈虫虫是这样的女人,更能用她魅惑性的语气,配合丰富的肢体动作,让“哥哥”不相信,都不行!

    尤其是——

    瓷娃娃满眼的崇拜,看着李千帆娇娇的这样喊后:“哥哥,你竟然以一己之力,诛杀了22个暗网的高手!我,无法形容的崇拜你!”

    沃糙。

    原来我这么牛逼啊。

    以前我咋不知道呢!?

    李千帆顿时膨胀了起来,觉得山下远处公路上的车子,好小啊。

    他完全可以用上帝视角,来俯瞰那些“人类”。

    当然,别人站在山巅上,也能做到这一点。

    但别人,却没有极度崇拜他的瓷娃娃。

    铁一般的事实证明了,唯有女人才能给男人,最膨胀的自信。

    要不是时间不允许——

    李某人铁定会在山巅上,打碎这个一碰就裂的瓷娃娃。

    “走,我们回去。”

    李千帆弯腰,示意瓷娃娃跳到背上后,抬头看着市区方向。

    说:“是时候让某些人,自挂东南枝了。”风中的阳光的彩礼八万八,绝色老婆把我买回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