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36章财大气粗
余凛七岁之前的生活跟普通小孩没什么不同,有疼爱自己的娘亲,温和而又严厉的父亲,下河游泳,爬树抓鸟,无一不精。 记忆穿过洪流,画面定格在邝城院子里的老槐树下,那里有父亲亲手制作的秋千,他开心的时候去荡秋千,高高的,感觉心也在飞扬,心情低落时坐在秋千上,感受着耳畔的风,什么忧虑烦恼都能抛到脑后。 真正让他变得不一样的是七岁那年的夏天,邝城遭到百年难遇的洪水,良田被吞噬,房屋倒塌无数,被淹的牲畜和死人尸体堆在一起,很快就产生了瘟疫,邝城百姓死的死,逃的逃,他的父母就是在那时候没的。 哭声骂声叹息声交织在一起,不时有人倒下,说是人间炼狱也不为过。这段惨痛的经历太过深刻,往后几年他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,一闭上眼就会梦到父母的死状,和一点点吞噬他们尸体的大火。 为了控制瘟疫,所有亡者一律火化,他的父母,死了连个全尸都没有。 与邻家人失散后他从水里拉起了一个老人,落魄的老人无以为报,从怀里掏出一本捡来的书给了他。 说来奇怪,书虽然被浸湿了,却一点也没有损坏里面的字迹,他照着书里面写的修炼,一点一点地改变了他的命运,成了他所在国家里历史上最年轻的护国大将军。 前世的余凛在这个时间点对上官蝶的印象还没有秋千深刻,毕竟他们已经十二年未见,分开时上官蝶还是一个三四岁的小娃娃。你要说七岁的少年爱上一个奶娃娃吧,那纯粹是鬼扯,他们之间更多的是邻里兄妹之间的相护之情。 所以前世的余凛知道上官蝶重新订了婚,对象还是好友厉昊之后,很坦然地祝福了他们。 随后发生了一些事,两人渐渐生情,出于世俗的牵绊谁也没有说出口。余凛有意无意地帮助厉家,甚至死之前还把厉昊安全地送了出去,自己却葬身于不见天日的黑暗中,一过就是千年。 ——★—— 牧云初是以神魂的方式过去的,跟她同行的还有鬼魂余凛。 余凛有契合的rou体可以附身,因为他与千年前的自己本就是同一个人,所以现在准确地来说,余凛他…重生了! 牧云初只能在养魂玉里面栖息,没错,就是那个养魂玉。 如今,上官蝶觉醒了一部分前世的记忆,余凛更是已经黑化的钮钴禄余凛,武力值直接跨了几个台阶,只要把厉家收藏的符咒和阵盘破坏,没有硬件设施,厉家就算是有飞天的心,也只能潜藏在水里,翻不出一点浪来。 有立志复仇实力强大的余凛在,厉家不死也得脱层皮。 想通了这点,牧云初安安心心地在养魂玉里面修炼,时不时看看外面的现场直播。 就比如现在,余凛和上官蝶深情对望,情意绵绵的样子看得她一阵牙疼,嘶~这扑面而来的恋爱酸臭味! “伯父,蝶儿,我是余凛,多年不见,我很想你…们。”余凛喉咙上下滑动几下,克制着胸中喷涌而出的激动,声音艰涩中带着哽咽。 牧云初吐槽,她在养魂玉里面藏了好几天了,跟余凛说话他爱答不理,现在这模样……啧啧!铁汉柔情啊,辣眼睛,辣眼睛! 〔主人在上官府门口签到,获得一万金条〕 牧云初透过养魂玉看了一眼门口的金狮子,上官府真是财大气粗。 古籍中有云:家多银,每一千两融一球,目为没奈何”。意思是:把家里的银子熔铸成球,小偷们无可奈何,即使是看到了,也无从下手,根本搬不动这些金银。 常温下金的密度是19.3克每立方厘米,银是10.5克每立方厘米,而铁是7.9克每立方厘米,这说明什么呢?说明同体积下的金比银和铁更重,根据质量等于密度乘以体积公式,一体积的金子比两体积的铁还重。 上官府真是嚣张,半人高的金狮子就这么大咧咧地摆在门口。 浅意辞的穿书女配只想带着满级农场去修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