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四章 碍事蚯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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爱是蚯蚓,你越想把它挖出来,它越要钻进土里,然后你又挖,它又钻,同一个动作不厌其烦。 “你怎么还不厌弃这个爱字?” “人喜欢神秘,而且贱,就喜欢欲迎还拒。” 一份爱,爱到了神秘,一定要坚持得长久些。 当禁忌的距离被拉进,夜晚zuoai可以开灯,也可以不用等到丈夫呼呼睡去,男人不用从窗外缓缓爬来,不用逼着女人悄悄离去…… 看他杀伐决断时想到的不再只是他无所不知的大脑,还有说话时喷出的唾沫星子,你知道,那是他刚吃过火腿rou酱,用清水漱了三遍口的味道,一股遗臭。 距离拉进,视角拉进,苛刻也不得不拉进。 当双方都低对方一等的卑微与渴求消失,剩下的只有满身的臭汗与长在背后抠也抠不掉的汗毛、脓包。 细看这个爱字,你是否依旧受得了? 这是小三变成婆的过程。 你吃到的,不过是新奇的红利。 别骄傲,你不过是,普通人而已。 * 岑典背上长了一个大脓包。 正中央靠上些,位置苛刻,足有半个硬币大小,红肿瘙痒,疼痛难耐,最可恨的是抓又抓不到,挠也挠不着,好不容易挠到了,居然下不了手。 太疼了,一碰就疼,用辛小姐的话说,你得“抚摸”。 房间里,大笑目睹一切,十足幸灾乐祸,林安岭坐在小凳子上不安生,抓住凳子板大呼小叫: “上火了,你上火啦!” 叶大霖死,岑典的地位反倒增了不少,死了丈夫后再跟养子,这位王昭君式的波折女人引得津门众女人的怜悯—— “她也不容易,就算水性杨花过,但起码对曾经救过她命的叶家不离不弃,也算是忠贞。” 莫名其妙,岑典受到了大家的待见,连林安岭的娘与老婆都愿意把他放出来,再次与岑典玩。 与林安岭点头说对,辛小姐往床上一坐,柔软的床陷下去。 她戴着文气眼镜,像一个老学究,手里头就差一个教鞭能去老书屋教书,指着岑典鼻子批评岑典: “中医里,讲究一个阴阳两和,人体的火气本来是平衡的,但是你打破了这个平衡,不用你说,我都知道你最近与少帅反了天了!” 林安岭兴奋,手里比这动作,左手食指拇指套个圈,右手插进去: “哐哧哐哧,要节制哦。” 他无名指上戴着金色结婚戒指,金子上镶着钻石,随着他的动作扑闪,闪亮夺目,吸人眼球。 没正形的林安岭居然主动拉起黄包车,辛小姐不禁感叹士别三日刮目相看。 被林安岭与辛小姐这样嘲笑,实在不服气,林安岭就算了,在她心里只是个小孩子心性的半人,是接话的,但辛小姐不一样。 是递话的。 她这是胳膊肘向外拐,真真可恶。 感到凉了,岑典把后背的衣服唰的盖回去,再把褶子一左一右扯平整,转身说道: “照你的,五五不得阴死,而瘦成猴干?” 抻着手,架起脖子,脚也岔开,扫视一圈。 从左,黑钢板做的新式床头柜旁,坐在床上的辛小姐不顾忌地也打量岑典,到右,坐凳子的林安岭照样嘚啵嘚啵抖凳子。 岑典这话并没有把二人噎住,想起最近见到的叶戴丰消瘦不少,两人反而想笑得很,因为坐实了是不? 忍住笑,林安岭先阴沉沉开口: “我知道你想反驳什么,你想说‘五五不仅没有瘦成猴干,反而成宿成宿地越来越有生气……’是不是,你的小心思,我都懒得猜去,让茭白继续和你说说怎么样保养身子才是硬道理,不然那人名声既不在外,也将不在内。” 少帅来林家谈生意,眼下突兀黑眼圈,手在抖,语在颤。 于是生意谈不清楚。 岑典:“你这是何意?” 林安岭:“呐,好久没看见那娘娘腔了吧,没了张铭章,少帅的生意都做不好,在外面威风不起来,在你面前肯定要尽全力地泄火泄气,耀武扬威一番,找找昔日的感觉。” 五五想要脱掉军装,岑典是知道的,但是没有想到他会这样。 生意场上,弱势、孤立无援。 干嘛那么早杯酒释兵权?没了枪,人家面上叫你一声少帅,实际上这称呼成了最大的戏称—— 没了军队,你算什么少帅。 “张铭章哪里去了?”岑典追问。 情人眼里出西施,她相信五五没有张铭章也能安排好一切,只是有张铭章许多事会好办许多,他也不那么辛苦。 的确,五五黑眼圈深了不少,早出晚归,整日见不到人。 心疼。 虽然他从不在她面前诉苦,但岑典不想看到他这样—— 清晨楼下关车门的声音越来越大,吓着电线杆上啼叫的鸟儿啦。 辛小姐推一推她的眼镜,回答岑典:“乡乐也向我八卦过,若是张铭章那个巧舌头在,谈生意时,少帅至少面子上能得几分便宜,不让见风使舵的老狐狸们那样欺负,但没人知道,他像是人间蒸发,突然消失了踪迹。” “家里也找不见?若在他家里最阴湿的角落找不见他与别人偷欢,便派人去八大胡同、广州那老举寨、福斯港口妓女窝窝里找,总有一个能找到。” 岑典不可置信,张铭章居然真的不见了,她还以为只是玩笑,林安岭吓她来着。 张铭章真不见了,为什么呢? 他胆小如鼠,活在阴沟里,没有五五的准许,他不敢不见,除非…… “还能怎么解释,我猜大不了就是两个人闹别扭了。” 林安岭不以为然,这事本就与他无关,只是在女人堆里混久了,林安岭也爱长舌头。 首先,他爱的是八卦,其次这是岑典的事,确实要上心一些。 他也当起授课老师,林安岭摆出自己的例子,“我与梦圆总是在意见不和时吵架。她说爱白色床单,显得干净也看得出脏污,而我喜欢黑色,因为她躺在黑色上面时最美……每次我们因为这类事情吵架,她总是把我赶出去,还说让我别回来了,那我就睡我mama那去,不回去就不回去。” 林安岭说起痛处,像是诉苦,情景再现一般,眼泪都快掉下来,看起来在老婆面前反常,一点不插科打诨,反倒较真得很。 岑典起初看见他这样,是会去劝他别伤心的,但是现在见得多了,她习以为常摇摇头。 辛小姐突然爆笑,然后收住,问:“那你最后都是怎么回去的?” 林安岭:“我总是比我老婆想我多些,于是当我想她想到受不了时,我自己就回去了。” “你真恶心,你以后别赖我这了,我看到你一次,叫楼下的狗狗猫猫们咬你一次。” 他们夫妻黏黏糊糊,令人羡慕又令人想到自己。 于是岑典指着他的鼻子骂他,边骂他边把他推到房间外面去。 * 想念他的疤了,于是肆无忌惮地摸。 熟悉的四楼房间,床上,岑典光着身子,脑袋靠在五五臂弯里,额头起着薄汗,鼻尖也是。 显然,欢爱后余韵悠长。 显然,岑典想再来一次。 背朝天,怕疼,腰背后的大脓包蠢蠢欲动,红色脓水隔着皮顾涌,好像在舔着舌头说,“还要……还要……” 疤痕在他的身上随处可见,就像垃圾桶里爱吃腐食的蟑螂,长胳膊长腿,实在不算新鲜,岑典没仔细去数过,这两只手数不清的。 她最喜欢的疤是她亲手涂上碘伏的那块,不是她亲自刺的小孔,那个孔在它的邻居们面前简直不能叫做疤,就像蚊子包在肿瘤面前不能叫做病一样。 这块愈合的瘢痕是罕见的粉红,在表面鼓起来,颜色红带着丝丝白,宛如纨孩在挤好的红颜料里面用牙签拌开圈白颜料。 臭小孩,搞破坏。 “小时候你只穿长袖子衣服,是为了挡住全身这些难看的疤,可是自你从国外回来,一切都不同,还记得我们第一次在这吗?当时我像你现在一样,躺在床上,然后你就把手探进我的胸口。” “那时你居然就一件遮不住一切的白背心,把疤痕都露在外面,以至于我高兴地怔住,不知所措。” 岑典想要taonong他还未完全软下的yinjing,于是从床上坐起,手撑在他的腰腹上,那里硬实得吓人,带着薄汗与油脂,有些滑手,岑典揪过床单的一角覆上,这才找到支点。 她的另一只手轻轻扶上他的腿间,大腿内侧有一道一指长的白疤,缝过针,毛毛虫一样,崎岖趴在腿侧边。 这伤口曾经一定很深,不然针脚不会这么密。 第一次注意到这道疤时,就问他这道疤是怎么留下的,他当时怎么回答的? “忘了”。 岑典是个求根问底的人,但是问遍所有认识五五的人都没有问出答案,实在遗憾。于是岑典想要把其余的都搞清楚。 “这块是怎么留下的?” 指着他腹间的另一块红痕,岑典问。 这块看起来像是一道刀伤,不过看起来不深,而且时间不久,还很粉嫩,应该并不算疼。 岑典也是有考虑,问了一块看起来只是轻伤过的疤,若是在要酝酿前戏气氛的时候突然勾起五五的伤心事——受伤总是不开心的,多不好。 况且他的伤那么多,她想要避免踩雷,于是这一嘴先试探问问这道看起来轻的、无伤大雅的。 “这是你昨晚抓的。” 五五本是仰躺着,听到岑典这样问他,卷腹起来看看问的是哪块。 这一看不要紧,五五的脸沉下来。 可是岑典辨析出他眼角的笑意。 “怪不得我早上起来发现指甲缺一块,刚染得红色指甲,原来是划你划的,漂亮的花指甲浪费在你身上,多么可惜。” 声若扁舟,娇若游龙。 罪人竟是自己,她也不难堪,反而理直气壮,一个将要回家告状的小姑娘。 五五把她搂进怀里。 “我陪你把指甲染回来,好不好?” 他第一次对岑典说主动想要亲昵的话,让岑典直冒星星眼,“好。” 难得,想要用录音机把它录下来。 背后的疼也不疼了,唰唰响,如喷了神仙药,脓包一下子消下去许多,清凉且舒爽。 爱语润心泽。